Step1. 詳閱申請辦法與說明
- 在籍學生申請本校宿舍暑期暨短期住宿。宿舍服務中心得依申請內容及現有住宿情況,保留「接受申請與否」以及「分配房號」的決定權。暑期住宿開放(核准)住宿日期:依公布內容為準。
- 有關暑期暨短期住宿費用之月租及日租收費標準、水電天然氣基本費等資料請參閱「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宿舍在籍生住宿收費及退費標準」。暑期暨短期住宿費核算,依申請住宿房型以及住宿期間長短,予以分算後合計:超過30天,以”月租”核計;不足30天,以”日租”計算。
- 暑期暨短期住宿仍視為申請連續性住宿,因此,不得在住宿期間因個人因素間斷(外宿)數天而要求退差額或改變計算方式。退宿時,須同時將鑰匙及感應扣繳回,未繳回者,視同未完成退宿手續,並依延遲辦理退宿之日數,累計其住宿費用。
- 暑假暨短期住宿者之日常管理及輔導與其他住宿同學相同。因此,不得轉租(讓)床位、異性朋友不得辦理訪客,家長親戚來訪需向舍輔室辦理登記,並且不得任意留宿。除此,亦不得任意更換或佔用其他房號,違者依相關規定論處。
- 除了已經成功申請續住者,得於暑假期間申請原房住宿外,其餘皆需接受宿舍服務中心之安排換房或集中住宿。換言之,原住於口腔宿舍且申請轉住大慶宿舍者,暑期之住宿需配合先換房至大慶宿舍。以免影響期末換房作業及便於整修或清潔宿舍空房內部,裨供新學年之新進住宿生使用,同時亦達到節能減碳的目地。
- 為節約能源,水電天然氣費採「使用者付費」原則收費,按同戶住宿之個人住宿之月數(7月1日前)及總住宿天數(7~8月)之比例,計算出個人應分攤之超支額度,依次自住宿費的可扣抵額度中扣抵。不足數校方將提出追繳。
- 當查詢到宿舍服務中心所安排之入宿日期及房號後,請於入住之前或當天,至舍輔室向舍輔人員領取住宿繳費通知單,經檢視表單所列資料無訛後,並依繳費單上說明完成線上繳費。再持繳費證明依申請住宿日期向舍輔人員辦理入住手續。
Step2. 申請身份與資格
- 申請資格:本校114學年度續住生
說明: - 申請身份:非本校114學年度續住生
說明:
- 申請資格:
a.校在籍學生:如返校實習者。
開放申請日期:上學期10/01~31、下學期03/01~31
開放住宿期間:上學期10/15~01/31、下學期03/15~06/30
b.附設醫院員工(限護理人員):請先向「護理部 - 施小姐」登記後方能提出申請,聯絡電話:04-24739595轉34950。 - 有關收費及其他相關細節請自行參看「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宿舍在籍生住宿收費及退費標準」內容。
- 申請表之資料填寫方式請務必依照申請表說明辦理,未完整或格式錯誤,系統將不予受理。
- 開始線上申請
C. 外賓(團體)短期住宿申請表 (ods檔下載、xlsx檔下載 )
- 申請前請先確認可供申請之空房數 → 點此查詢。 若申請人數超過可供申請房數,本單位擁有刪減或退回申請之權利。
- 申請人資格:限定系所同仁、系學會活動負責人。
- 申請者應依住宿需求,提前提出申請,並Email 至 csmudorm@csmu.edu.tw。
- 申請者如需提供寢具(包含:床墊、床包、涼被、枕頭及套) ,則需另付租用清洗費1000/次。
其他有關收費及其他相關細節請自行參看「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宿舍非在籍生住宿收費及退費標準」內容。 - 申請表之資料填寫方式,請務必依照申請表說明辦理,未完整或格式錯誤,將予以退件不受理。
- 如有未明事宜,請於上班時間撥 04-22630308 (宿舍服務中心) 洽詢。
- 申請核准後,將Email回覆繳費單,並依說明完成繳費及回傳繳費證明。
- 繳費後,持繳費收據向舍監辦理入住手續。
- 如需開通寢室網路,申請方式如下:
向學校宿網供應商-洋基電信-申請及付費。
繳費時,需提供房號、住宿起訖日期。
洋基電信服務電話:04-22658098,地址:台中市南區文心南十路115巷7號1樓。
- 請先至「暑期暨短期住宿申請表登記資料表」確認是否登記成功。
- 再至「學生宿舍暑期暨短期住宿房號表」查詢房號。
- 查詢到房號後,先向舍監領取繳費單,並依繳費單上說明於入住前完成繳費。
- 本校學籍生:
- 【繳費單下載】登入彰化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登入後請選擇左側選單【學生登入繳費單列印】,學校名稱請選擇【中山醫學大學】,輸入學號、密碼、驗證碼後登入(密碼為生日:請填入7位數字,例如民國85年1月1日請填0850101),點選【列印繳費單】→即可『產生繳費單PDF』。
- ATM轉帳繳費:ATM選擇其他服務→繳費→輸入銀行代號:彰銀009→轉入帳號:繳費單萬用帳號→應繳金額→取回交易明細表)。
- 現金臨櫃繳費:自行列印繳費單,至全省彰化銀行各分行繳納,郵局/超商不代收。
- 繳費收據,請於繳費完成後,自行上彰化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列印。
- 繳費金額有疑問或是錯誤,勿先行繳費,請先電洽宿舍服務中心確認。電話:04-22630308。
- 非本校學籍生:報到時向舍監領取繳費單,並依繳費單上說明完成繳費。
- 本校學籍生:
- 繳費後,請持繳費收據向舍監辦理入住手續。
- 申請完成後,不得因個人因素延遲入住或間斷住宿,而要求更改日期及退差額或改變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