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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學務處 生活輔導 
Student Affairs Division, Student Assistance Section, Dormitory Service Center.

申請資格

  1. 資源生:新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者手冊,或持有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書」,或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公告之各縣市身心障礙鑑定醫院之「診斷證明書、病例報告書或診斷相關摘要」等醫療資料。
  2. 中(低)收入戶子女:屬於中低(低)收入戶子女身分者,並檢附當年度,鄉(鎮、市、區)公所層級以上單位,所核發之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1. 新生:請見大學部新生宿舍申請須知 - 特殊身分生」之住宿申請
  2. 續住生:請於續住申請表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