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醫學大學校園臨時攤位/餐車規範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10
中山醫學大學校園臨時攤位/餐車規範
- 校內各單位因辦理活動而招攬攤商進駐校園,提供或販賣飲料、食品,為維護校園食品衛生安全及師生健康,請主辦單位依本規範主責攤商招攬及管理。
- 主辦單位應提供活動基本資料(附件一)、彙整進駐之攤商資料(附件二)列冊,於活動前7個工作日送交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以下稱身健中心)備查。進駐攤商應提供以下資料:
- 販售產品菜單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
- 食品責任險等證明文件
- 攤商於活動期間,每個活動日應依中山醫學大學校園臨時攤位/餐車自主檢查表(附件三)內容,自主進行衛生查核並填具檢查表,提供主辦單位複核後,由主辦單位於每個活動日結束當天送交紙本身健中心,或email至公務信箱cs11230@csmu.edu.tw備查。
- 攤商於活動期間應採食品留樣每份至少200克,得使用夾鏈袋或餐盒等盛裝並貼留樣標籤紙(標籤內容應註明檢體相關資料,如產品名稱、採樣日期與採樣人員等資料)。食品樣本應保存於7℃以下冷藏48小時後自行銷毀,保存期間不得開啟。食品樣本由攤商自行保存,如遇食安疑慮應配合送檢。
- 主辦單位應管理攤商配合本規範,身健中心得依權責進行衛生抽查。若經檢舉或查核違規,依情節輕重,輕度違規者,責成主辦單位要求攤商立即改善,屢次要求改善未果及嚴重違規者(如販售高風險食品註1、食品保存不當)應命立即停止販售,未改善前不得再設攤或予以撤攤。
- 身健中心得依衛生主管機關最新公告內容進行審查與管制,必要時得限制或禁止販售。
註1:高風險食品含:生食、半熟時、生菜沙拉、涼拌類、以及於活動期間經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公告具食品安全疑慮之食品(如涉及動物傳染病、疫情或其他食安事件者)。
最後更新日期
2026-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