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QA
1Q |
請假需要檢附什麼證件?可否託人代為請假呢? |
1A |
1.只要能證明請假當日無法到課佐證文件都可以作為請假憑據;舉凡就醫證明、看診繳費收據、車禍交通單位事故處理報告、喜帖、訃聞、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名書面證明等都是可以檢附佐證文件。 2.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規定: (1)除病假外,所有假別必須事前辦妥請假手續,除非是臨時發生的事 件,務必於三日內完成補請假手續。 (2)病假須在返校上課後十五日內完成請假手續。 3.學生請假須先登入學生資訊系統鍵入請假相關資料,依核決權限簽 核,通過後經生活輔導組結案,學生可將請假核准單擷取畫面傳送授課 教師點名查閱或於校務資訊系統/導師管理畫面查詢。 4.除非臨時意外事件無法上課者,應主動與各科授課老師聯繫或託同學跟 授課老師請假。 5.否則都應自行於學生資訊系統/請假作業系統完成手續。 |
2Q |
學生個人或團體要參加全國大專運動會,該請什麼假呢? |
2A |
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在正式上課時間內,不得因 校內外活動或競賽申請公假,但經由校級單位簽核通過者,不在此限。 1.學生需先請校內指派單位的負責師長完成上簽校長同意後,始可辦理公 假。 2.校長核准後,再依請假程序,連同證明文件(校長同意公文),上傳 文件資料請導師及相關師長簽核。 3.若是3個人以上(團體)要請公假,還是要先請校內指派單位的負責師長完 成上簽校長同意後,始可辦理公假。須再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學生請假, 上傳校長核准公文及參賽名單,經導師、系教官、系主任、生活輔導組 主任、學院院長及學生事務長核准。 |
3Q |
學生懷孕,可以請產假嗎?該如何申請? |
3A |
1.依本校「學生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五款產假(陪產假)規定:學生因懷孕 者,於分娩前,可請產前假最多八日,得分次申請,不得保留至分娩 後;於分娩後,給產假八週;懷孕三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流產者,給流 產假三週;懷孕未滿三個月小產者,給小產假一週。學生配偶分娩得請 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前後三日內請畢。凡屬分 娩者,須檢附相關就醫證明、子女出生證明或診斷證明。 2.請在分娩後檢附子女出生證明於學生請假系統並上傳文件完成請假手續。 3.從子女出生當日起算共計最多可以請八週的產假。 4.產假期間學校的課程及考試都是持續進行的,為了不損及學生權益,建 議本人自行評估要請假的週數,若遇定期考試期間,應主動與各科授課 師聯繫討論考試方式,若需請考試假,請依教務處的規定辦理請假。 |
4Q |
期中/期末考時突然發燒、生病,無法準時入場考試時,該如何請假? |
4A |
1.依本校「考試規則」第八條規定--因病或重大事故不能參加考試,應於 考試當天起三日內完成請假申請,方得補考。請假經核准者准允補考, 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辦理。 2.期中考、期末考期間請「考試假」,學生必須登入本校的「學生資訊系 統」-「上課資訊」-「考試假申請」,辦理考試假,並將頁面中需求欄位填寫清楚完整後,再將「證明文件」繳交上傳至教務處考試假系統並送出,由教務處審核/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