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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n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e 
Student Affairs Division, Student Assistance Section.

減免跟弱勢助學搞不清楚?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04

減免是指具持有政府核發的相關證明的類別,學雜費可以依法進行減免。

弱勢助學計畫是依教育部規定辦理,每個學年只有開辦一次,9月開學日到10/20間接受申請,其他時間不受理,且第一學期申請,有通過的人,第二學期直接在學雜費扣減。

弱勢助學計畫跟身份別學雜費減免是互斥,不能同時存在。只能跟私校17500減免並存。

第一學期申請弱勢助學計畫,跟第一學期的學雜費並不互相影響,不要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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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