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雜費減免
辦理時程113學年度第2學期第一階段辦理公告:
第一階段辦理舊生符合資格者申請,開放日期113/12/24至114/01/07止。
注意:系統申請完後,紙本請在1/15前繳至生輔組審核,否則繳費單仍會是全額。
現職軍公教人員之子女,繳費單會是全額,補助是由家長向他的人事單位申請。
低/中低收、特境家庭,請以114年度證明文件繳交。
若各鄉鎮市區公所有可能還未開立新年度證明,可先申請,事後補交新年度證明。
本階段辦理1.低收入戶、2.中低收入戶、3.特殊境遇家庭、4.原住民生、5.身障生、6.身障人士子女、7.軍公教遺族、8.現役軍人子女
符合資格者之申請案。低收、中低收、特境家庭請繳交114年度證明文件。
申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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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113年度起,私立大學學雜費減免補助新制,相關說明如下圖
減免應繳交資料如下
台中市政府特殊境遇家庭高中職以上子女教育補助宣導單張(參考)
低收入戶學生及中低收入戶學生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辦法
連絡方式:04-24730022分機11253 或 04-36097214 江啟仁先生(chiren@csmu.edu.tw)
位置:學生事務處(正心樓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