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青年求職就業安心保險試辦計畫
【2024.09.19更新資訊】有關青年保險相關規定修正如下:
1.只收「設籍臺中市」15-25歲待業青年。
2.只有居住於臺中市,非設籍於臺中市者將不適用!!
【適用對象】
1.設籍本市年滿15歲至25歲未在學且未就業之失業青年,於失業期間親自至就服處所屬就業服務站(台)辦理求職登記,並接受至少一次推介就業或相關諮詢服務者。
2.上開失業期間,以未有參加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紀錄之日起算。
【服務內容】
1.113年度委託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至多1年期傷害險保額30萬元及傷害醫療險(實支實付)1萬元
2.本項保險服務完全免費
【投保方式】
1.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未在學證明影本(如畢業證書或臨櫃以切結方式)至臺中市27處就業服務站(台)辦理求職登記及填寫投保申請書(未成年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簽名),將轉送交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本市27處就業服務據點聯絡方式及地址:https://gov.tw/QkA
2.收件期程:113年5月15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
3.保險生效期間:最快自113年6月1日起生效,至多1年期,愈早至就服站(台)登記求職者的保障期間愈長,原則依接受工作推介日或相關諮詢服務日起算保險生效日。
網站資訊:https://www.eso.taichung.gov.tw/834063/1374080/3385665/3385669/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