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資訊】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16

【獎助學金資訊】114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

一、    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私)立高中職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萬3,536元以下)或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者。

三、    獎勵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六千元。

四、    要點修正於本局官網公告發布,補助規定以修正後標準為主。

五、    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本案以具備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申請。

六、    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請,送至原資中心初審,逾期不予受理。

七、    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文化科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