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僑生可以申請補助學金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9-04

僑生持有僑委會清寒證明及僑居地政府核定之去年各類所得證明,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操行成績70分以上,且服務學習成績70分以上者者(新生第一學期免持成績證明;前學期未修服務學習課程者不受服務學習成績限制),每學期給予補助學金,名額限20名。(由國際處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