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低收入戶?清寒證明跟低收入戶證明一樣嗎?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14

1.低收入戶指的是符合社會救助調查辦法的家庭。相關資格與條件,可洽戶籍所在地的村、里幹事及公所。

2.清寒證明只要跟村、里長索取,幾乎都可取得,並未經過政府機關實地派員查核或檢覈相關資格,而低收入戶證明是由村、里幹事向社會局提報後,經社會局派員實際調查核可後,才由鄉、鎮、市、區長簽發,而且於指定日期前須再複查。

3.辦理低收入戶就學優待,務必持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而非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