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申請減免?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8-27

1.依據教育部規定雜費減免身份類別:

卹內或卹滿軍公教遺族、現役軍人子女、原住民籍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身心障礙學生、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可持相關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於生輔組公告期間辦理。

請注意,上述身分都需要有公所開立的證明文件,不要拿里長開立的,那個沒有效力。

2.自113年度(112下)起,私立大學學生非屬上述之減免身分類別者,會給予17500之學雜費減免,相關限制及同一教育階段之限制依教育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