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宿舍寢室內可不可以自已煮東西吃?

A:
1>宿舍於公共區域已有規劃「備膳區」,絕對禁止於寢室內烹煮!
2>寢室內禁止使用快煮鍋(美食鍋)、電茶壺、電磁爐、電鍋、微波爐、瓦斯爐、電暖爐、洗衣機、烘衣機…等高耗能電器與烹飪用具。
3>本校宿舍皆有完整的消防系統,如若因私自在宿舍寢室內烹飪,用火(電)不當,造成跳電,甚至引發火警或觸動灑水系統的動作,需負責校方及同學財務損失,甚至揹上”公共危險罪”刑責,不可不慎!
4>宿舍於公共區域規劃「備膳區」、「洗/烘衣場」,提供大同電鍋、微波爐、電晶爐、冰溫熱開飲機、洗衣機、烘衣機等,建議攜帶免插電式保溫瓶乘裝溫熱水。
5>住宿生如需使用個人所攜帶之「高耗電烹飪用具」(限500W以下),請秉持互信尊重原則,務必遵守下列規定:
    A.「高耗電烹飪用具」僅限放置於「備膳區」,並清楚標示房號。
    B. 備膳時,開放於各樓層交誼廳外備膳區使用,嚴禁攜帶進入寢室內烹煮。
    C. 舍監與幹部將不定期巡查內務,寢內一經發現「高耗電烹飪用具」者,視同違規於寢室內烹煮,依住宿規則處分。
    D. 使用過後,務必徹底清潔備膳區環境。若發現環境髒亂,將立即封閉該區一週(含微波爐),直到徹底清潔後再開放。
    註:高耗電烹飪用具,限電器功率500W以下,如:2L以下之美食鍋\快煮鍋,或10人份以下電鍋。其餘烹飪或發熱設備皆為違禁品,禁止攜入。
    如:烤箱、氣炸鍋、烤麵包機、卡式瓦斯爐、電暖爐、洗衣機、烘衣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