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都需登記申請續住並參加抽籤。
1.每學期住宿期限截止前一個月(12月1~7日、5月1~7日)會進行住宿意願調查,可申請「續住」或登記「不續住(退宿)」,若有剩餘空床才開放遞補申請。
2.若住宿生於住宿期間有違規行為,如:帶非住宿生進入宿舍、吸菸、衛生習慣不良、過於喧鬧、傷人或自傷、飼養寵物、吸食成癮藥物、酗酒、偷竊、惡意破壞等行為,為了宿舍整體安寧與安全,將拒絕其續住申請。